“实质本体论”和“形式本体论”的宏大构想及其遗留问题——剖析胡塞尔在《大观念》中规划的“本质科学”
胡塞尔提出的“哲学作为严格科学”的理念是否应被彻底抛弃呢?如果这一理念仍然值得追求的话,那么就值得反思胡塞尔在《大观念》中所规划的“实质本体论”和“形式本体论”的纲领是否还有启发意义?弄清楚这两个问题,对于理解胡塞尔后期的“生活世界”学说与其早先的哲学路线关系相当重要,对于反思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在当代“体系哲学”重构中的价值也非常重要.
胡塞尔、实质本体论、形式本体论、生活世界
B516.52(欧洲各国哲学)
复旦大学“985工程”三期项目“当代西方社会科学方法论转型及其哲学基础”2011RWXKZD008;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复旦大学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项目“现当代西方社会科学方法论转型与马克思主义”13JJD720005
2014-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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