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颁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点的要求,国家教育部办公厅于2014年3月14日颁发了《关于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4”14号)(下简称《通知》),颁布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标准(试行)》,决定启动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旨在通过特色学校争创计划,树立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典型,推动广大中小学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各项要求,明确学校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规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时间和必要的活动场地,丰富课程内容,建立稳定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形成全体教师关心关爱每一个学生心灵成长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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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3;TP3
2014-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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