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条新规约束即时通信工具
[热点背景]
2014年8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一共十条,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从事公众信息服务活动的账号需审核备案、实名认证注册账号;限定可以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的公众账号类型等.根据《暂行规定》,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将实行“后台实名制”,新闻单位、新闻网站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非新闻单位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转载时政类新闻.其他公众账号未经批准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
暂行规定、新闻网站、账号、通信工具、公众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服务资质、实名认证、服务活动、服务发展、法律法规、单位、实名制、办公室、注册、审核、国家、管理
TP3;G43
2014-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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