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0688.2009.20.113
论我国《专利法》第三次修改与TRIPS的衔接
2008年12月27日,我国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修改后的<专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此次修改是在基本上没有外界压力的情况下,我国自主进行的,共修改36处.从全球化及TRIPS的视角看,此次修改的意义在于:有关在我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国外提出专利申请程序的修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新颖性条件的修改、强制许可规定的完善以及外国人委托代理机构的做法,都已经与国际接轨.这是我国专利制度建设的重大进步,也是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完善的一大举措.
专利法、第三次修改、TRIPS、专利制度、知识产权
D923.42(中国法律)
2009-12-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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