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662.2019.02.005
三纲与三种秩序:社会秩序重构的普遍伦理
汉代以来,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伦理逐步成为中国儒家宗法社会下的核心伦理.16世纪时,德国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提出了三种秩序理论.尽管相距一千多年,三纲伦理与三种秩序理论具有一定的共通性,在封建社会解体或等级社会衰落的背景下,都对君臣、父子和夫妇三种伦理关系进行了重新规范,强化了君权、父权和夫权,旨在构建一种新的社会秩序,形成了前现代社会以君主专制为核心的普遍伦理.
董仲舒、三纲、路德、三种秩序、普遍伦理
1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马丁·路德年谱》研究"16CSS001
2019-08-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7页
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