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8662.2018.02.007
孟德斯鸠视域中的"分权"及其"精神"
"分权"在政治和法律上是一个极具争议的概念,由此引起了学界关于其含义、范围和依据等问题的争论.理解事物本真含义的一种重要方法是追溯到该事物的起源处,理解分权因而需要返回到孟德斯鸠那里.将政府职能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这种清晰的现代假设,对孟德斯鸠是不适用的.他主要是从政治活动意义上理解分权.从政治自由的角度来看,不仅需要对权力作出不同的区分和界定,更需要以某种方式对其进行组合和构成.能够确立政治自由的政制必然是混合政制.孟德斯鸠对于分权的论述,更多的是一种邀请,而不是一种结论.
孟德斯鸠、分权、政治自由、混合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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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方利益集团立法游说行为研究"10CFX004;周口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支持项目"司法权力的丰富性研究"项目700-72042的阶段成果
2018-08-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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