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忽略的《拿布伦律例》--对一份19世纪末汉译西律文本的考察
“西方法律在晚清中国的输入”这一题域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其中,梳理汉译西方法律文本及法律语词在晚清中国的传播,尤为重要。近年已有较多著述和论文,对汉译法律语词和汉译法律文本作出翔实的考证与解读。但是,有一份19世纪末汉译法律文本却一直未受到重视,即清季外交官陈季同在其主编的12期《求是报》中翻译的《拿布伦律例》(下文简称陈季同译本)。本文拟将陈季同及其翻译的《拿布伦律例》放回清季西律汉译史的背景之中,然后对该文本作较详细的梳理,并特别就陈季同的译笔及文本中的汉译语词进行初步探讨。
律例、汉译史、法律文本、陈季同、西方法律、晚清中国、梳理、翻译、外交官、译笔、译本、学者、输入、论文、考证、解读、传播
K22;K20
2015-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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