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耐特多元正义构想的道德基础与方法论前提
对霍耐特而言,型构一种正义理论需要解决正义的道德基础以及方法论问题.他主要通过三项理论探索完成了这一工作:首先,对社会冲突的道德逻辑进行揭示,阐释了蔑视以及由此带来的消极情感反应如何导致反抗的行动,进而构成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其次,正面阐发了后现代社会的伦理要求,即通过法权意义上的平等对待与价值共同体必备的道德关怀来满足“美好生活”的伦理目标,由此充分阐明了“承认”所应具有的道德意涵和维度,这构成了其多元正义构想的道德基础;最后,对资本主义社会“悖论”病态与“物化”现象这些非正义进行了深刻剖析,指出它们都是已经出现的承认需要与实际的承认效果之间的矛盾,从而导致了个体自我实现的困境.对社会非正义进行病理诊断,进而提出合理的治疗方案,这构成了霍耐特分析正义问题的方法论.
多元正义、蔑视与反抗、病理诊断、承认的悖论、物化
B518(欧洲各国哲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首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阶段性成果
2019-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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