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的权威性与法治的要义
“法治”作为现代国家社会有效治理的基本方式,是一种集体选择和共同行动,是由规范的权威性维系的有秩序的共同行动和生活秩序.因此,“法治”被视为现代国家、现代社会治理形式的重要标志.要实现“法治”的目标以及治理形式“现代性”的转向,应理清起支撑作用的文化传统与生活实践基础,以及所面临的困境和关联因素;应从社会治理的视界和权威理论对“法治”的要义作出说明,并重视治理主体的自我服从和认同在治理活动中的意义和价值.
法治、权威、乡土社会、集体选择
B516(欧洲各国哲学)
2015-03-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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