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究竟表达了什么?——从罗尔斯对功利主义与正义论分歧的论述契入
功利主义作为一种道德学说,显然不同于中国诸多报刊杂志上所谓的“功利主义”.前者起源于18世纪的苏格兰学派,形成于19世纪边沁和穆勒的道德哲学,中间经由西季威克和穆尔的方法论批判、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行为功利主义和规则功利主义之争,最终不仅在政治领域构造了一种足以与自由主义契约论学派相抗衡的政治哲学和法哲学,而且在经济领域排除了所有其他的伦理学说而独自成为主流经济学的伦理框架,成为一种事实上最有影响的现代伦理思潮,正如罗尔斯所说:“在现代道德哲学的许多理论中,占优势的一直是某种形式的功利主义”[1].而后者,只不过是指一种追求功名利禄的处世态度.
功利主义、罗尔斯、正义论
B82-064;D0;D90
2014-09-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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