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862.2007.10.006
美与和谐及其社会建构
@@ 从某种意义上说,美是一种和谐,和谐则是一种美的形态,或者说和谐亦是一种美.因此,和谐社会的建构离不开美与审美.如果说美学曾在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现代性启蒙中扮演过先锋的角色,那么,在21世纪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下,它将愈益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然而,用审美(学)的观点去审视和谐社会的建构,应从何入手呢?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做一探讨:①人与自然的和谐;②人与社会的和谐;③人与人的和谐;④人自身身心的和谐.前三者是人与某种具体存在的和谐关系,后者则为人自身内在的心理和谐.因此,这四者又可归结为:外在关系的和谐及内在关系的和谐.
社会建构
B83-0(美学)
2007-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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