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8862.2001.11.016
试论当代西方基督宗教伦理思想研究中的三大难题
@@ 基督宗教伦理原本是基督宗教中的一个根本问题.<圣经>中就曾明确地把基督宗教的基本伦埋原则,即"爱主"与"爱人如己"规定为"一切道理的总纲"[1].至现当代,随着基督宗教的精神化和世俗化,基督宗教伦理在基督宗教中的地位更为突出.新正统派神学的著名代表人物之一布鲁内尔曾提出过"以基督宗教伦理学代替神学"的口号;美国现实主义神学的主要代表人物莱·尼布尔不仅把基督宗教社会伦理规定为其神学的基本内容,而且把"爱的律法"规定为其神学的最高原则;弗莱切尔的"境遇伦理学"尽管实施"相对主义"的策略,却依然把"爱"或"圣爱"规定为其境遇伦理学的"绝对内容",并称之为其境遇伦理学的"最高法律"和"最高标准";至于基督宗教普世伦理的当代倡导者汉斯·昆,在探讨宗教真理的"一般标准"时,最终还是把它还原成了"总体伦理标准";约翰·希克,这位宗教对话的热心推动者,在探讨宗教多元主义的可能性时,最终也还是把宗教的"救赎论标准,,还原成以"爱"或"慈悲"为核心内容的"伦理标准",即"金规则的普遍性".所以,对现代西方基督宗教伦理思想的研究,实乃现代西方基督宗教研究中的一项重大课题.
基督宗教伦理思想、三大难题、当代西方
B1(世界哲学)
2004-1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