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应当警醒-从上岛咖啡案看知识产权的冲突和解决
@@ 案件的缘由
1987年8月,陈文敏在台湾获得"上岛及图"注册商标.1997年7月10日,广泰公司用与陈文敏在台湾注册的"上岛及图"商标同样的标识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该商标于1998年9月14日被核准注册.1998年3月26日,台商游昌胜与内地公司合资成立海南上岛公司,陈文敏曾任该公司总经理;1999年5月28日,经国家商标局核准,广泰公司将"上岛及图"商标转让给海南上岛公司(陈文敏作为海南上岛公司的总经理在"上岛咖啡注册商标转移协议"上签了字).2001年8月11日,游昌胜等台商与内地企业合资开办了上海上岛公司;2002年5月30日,海南上岛公司又将"上岛及图"注册商标转让给上海上岛公司.2003年3月19日,陈文敏个人与杭州上岛公司签订了许可协议,许可杭州上岛公司使用"上岛图案"美术作品,陈文敏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授予许可使用"上岛图案"的权利.
食品企业、知识产权、冲突和解
F426.82;F272.3;D923.4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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