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健食品方兴未艾
@@ 关于保健食品的定义至今国际上尚无统一的说法,而且由于东西方文化背景的不同,对保健食品的概念也不尽相同.我国卫生部1996年3月15日颁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中第二条规定,"本方法所称保键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美国在膳食补充剂与健康教育法(1994)中规定这一类产品称为膳食补充剂,所包括的范围很广,既涉及人们所熟悉的营养素(如,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等),又包括草药或其他植物中的非营养素成分.在日本,则称为"特定保健用食品"(FOSHU),其含义为"凡食用者可望获取标签上标明的保健功效的,属于特定保健用食品",一般是用天然存在的物质加工成食品形状(不包括片、胶囊等).
保健食品
TS218;R155.5;O657.7+2
2006-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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