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875.2024.04.011
牵连犯成立要件的判例研究
通过分析否定牵连犯成立的裁判文书中的否定理由,可以反向凝练出牵连犯成立的必要条件及其司法适用难题.类型化牵连关系、客观牵连事实和主观牵连意图是牵连犯成立的必要条件.类型化牵连关系的判断,应当在"通常性"(罪质的通例性)标准的基础上补充适用"必然性"标准;手段过剩、牵连搭扣等特殊情状的处理,误将同为手段(或目的)的数行为当作牵连犯以及手段与目的行为顺序颠倒等现象,是"客观牵连事实"要件在司法适用中的突出问题;主观牵连意图则强调在实施一个犯罪目的的统率下,行为人对数行为之间手段(原因)与目的(结果)关系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意将该数行为付诸实行的主观心理状态.
牵连犯、判例研究、类型化牵连关系、客观牵连事实、主观牵连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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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6;A849.1;R473.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BFX116
2024-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1页
1041-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