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4875.2018.02.003
论事前弃权的效力
从流担保禁令、时效利益预先放弃禁令等五种权利事先放弃的法律解释论出发,可归纳出事前弃权原则上倾向于无效的一般规则.其背后法理逻辑包括:未来权利尚未特定化,处分行为前提欠缺;意思表示容易生瑕疵;被放弃权利涉及人身(信赖)利益;事前弃权容易导致对自由或独立的过分限制;可能违反赋权规范的特定公益目的.将该规则验证性适用于任意解除权、法定解除权、违约金酌减权以及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等权利的事先放弃场合,亦能获得较好的解释力.
事前弃权、法律行为、效力、私人自治、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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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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