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印证证明模式的冲突及弥合路径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2-4875.2017.04.011

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印证证明模式的冲突及弥合路径

引用
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没有关注法官评价证据的心证过程.英美法系国家的排除规则体现了“原子主义”的思维方式,但我国的排除规则却是将“整体主义”和“相互印证”的逻辑表达于规范和实务层面.这种“整体主义”的证据评价方式源自于对案件实体真实的追求,其本质是用“印证”思维来解决证据能力问题.这会导致实体事实影响法官准确认定非法证据,也会致使印证证明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架空排除规则.此外,心理学中“以融贯性为基础”的推理和相关法律实验表明,“整体主义”会引导法官倾向于不排除非法证据.我们应当在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中逐步弥合两者冲突,其中,最低限度的改革要求在于,不能以“相互印证”来处理取证合法性的问题.

原子主义、整体主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印证证明模式、融贯性的转移

29

DF7;D9

笔者主持的中国法学会2015年“刑事辩护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青年调研项目CLS[2015]Y15;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2015M580504

2017-09-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3页

1068-109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外法学

1002-4875

11-2447/D

29

2017,29(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