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稀释过程中公司控制权保持:法律途径与边界以双层股权结构和马云“中国合伙人制”为研究对象
公司在成长、扩张过程中需要不断融资,因而创始人的股权可能被反复稀释,以至于创始人在公司能够上市的时候有可能已经沦为小股东.公司创始人为避免控制权旁落,需要用特殊的制度来安排公司管理权限、公司董事的选举方式.双层股权结构模式是公司控制权保持的利器,在西方被广泛运用.近期马云的“中国合伙人制”显示出东方智慧.面对“融资与股权稀释”困境,我国《公司法》有必要适度矫正“同股同权”原则,引进保持公司控制权的制度,同时厘定其法律边界.
股权稀释、控制权、高级合伙人、双层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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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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