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国家权力与绅权关系的历史嬗变以乡村自治为背景的考察
清末民初乡村自治的推行促使了绅权性质的改变,由一种非正式权力演化为正式权力.同时,绅权与国家权力的关系也在相关自治法律的规范下走向制度化.在制度的框架之下,乡绅阶层因筹办乡村自治而得以彰显权力.但此时的绅权非但没有像改革者所期望的那样发展成民权,从而进一步构筑乡村自治的真正社会基础,反而造成乡绅治理模式异化为乡绅统治格局,并成为近代中国国家政权建设的严重阻碍.由此,国家权力不断打压绅权,后者则因为丧失其存续的社会根基而抵抗日益式微.在国家与乡村社会同时背弃的境遇中,绅权最终走向了消亡.近代中国在国家建构和民主建构的两难中最终选择了前者,而乡村自治从形式到实质都不复存在.
清末民初、国家权力、绅权、乡村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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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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