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益信托制度与两大法系
@@ 引言:问题的提出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1]法律应该为慈善理念提供实现的形式和途径.公益信托在英美法国家被证明是民众从事慈善事业行之有效的途径.我国于2001年通过的<信托法>规定了公益信托的基本规则,包括公益信托的设立程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权限和设置信托监察人的强制性要求等等.
公益信托制度、信托监察人、信托的设立、途径、兼济天下、基本规则、管理机构、公益事业、慈善事业、英美法、信托法、强制性、证明、问题、设置、权限、民众、理念、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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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9-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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