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立法应当缓行评《物权法草案》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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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立法应当缓行评《物权法草案》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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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以下简称<物权法草案>)已经公布,并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1]该草案历经多次审议,但其第9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相关内容一直未引起立法机关重视,[2]在标题设计、规范设计等方面存在不妥之处,同时存在着立法漏洞,这充分说明<物权法>立法的理论准备不足,颇值重视.

物权立法、物权法草案、理论准备不足、人民共和国、征求意见、特别规定、规范设计、立法漏洞、立法机关、所有权、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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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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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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