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评价应指向「教学目标」
评价是评价者和评价对象双方互相作用共同建构的协调统一的过程,更是一个学习的过程,我们应该把评价当作自然学习的一部分,而不是强制的“外加”内容,也不是可有可无的点缀,它是学习的终点,也是学习的起点,更是学习的过程。在动态生产的课堂中,教师在课堂上对学生的学习行为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很多程度上影响教学效果,也影响着学生的发展。反观我们的语文课堂评价,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主要存在着评价模糊,缺乏明确指向,学生难从教师的评价信息中澄清是非、分出高下、领悟方法。2011版新课程标准中指出:课堂评价的内容应与教学目标一致,即要求评价内容多元化。因而,课堂学习评价应发挥其诊断、激励、导向的功能,指向三维目标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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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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