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新修改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已于2015年6月23日正式对社会公布,从新增条款内容来看,这一条例重在加强问责监督,严禁工程转包.根据条例,新增内容为:勘察、设计单位未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解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质量事故、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专业规划、限期改正、设计文件、停业整顿、条款内容、生态破坏、设计深度、设计单位、赔偿责任、环境污染、国家规定、工程转包、城乡规划
TU2;TU1
2015-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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