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建设海绵城市,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有利于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增强城市防涝能力,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海绵、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城市发展、城镇化质量、自然净化、雨水径流、有效投资、生态功能、人工干预、公共产品、水资源、水生态、增强、渗透、能力、控制、建设、涵养
F12;TP3
2015-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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