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825.2018.21.022
浅析商业保险公司为何要按照国家基本医疗目录核减医疗费用
商业保险公司为什么要按照国家基本医疗目录核减医疗费用这一话题,去年11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份针对医保外医疗费用赔偿问题的民事裁定书(2017 湘民申2088 号)给予了很好的回应,驳回被保险人的再审申请,维持一、二审原判.高院认为非医保用药,不在医疗报销范围之内,连国家都不会赔偿,却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显然有失公平.这一案例无疑为保险行业以后此类案件的理赔和法律诉讼提供了有利借鉴和依据.但由于未能被作为典型案例加以宣传推广,社会各界仍对商业保险公司为什么要按照国家基本医疗目录核减医疗费用不能理解,一些地方基层法院并未以此作为示范案例在审判中同类同判.笔者认为,社会各界对商业保险核减医疗费用的误解源于所站角度不同和对保险专业知识的熟悉理解程度.
国家基本医疗目录、核减医疗费用、保险
2018-12-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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