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危害性认识与违法性认识的可行性研究
在我国刑法中规定了故意犯罪中只要求行为人有社会危害性认识,但当今刑法理论界很多学者认为应当规定行为性认识,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仅要求行为人具备社会危害性认识已不足以用来约束犯罪行为的发生,应当提出更高的要求即违法性认识才能有效的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更好的保护法益。
对违法性的认识、对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可行性研究
D92;DF6
2013-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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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性的认识、对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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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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