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202.2006.09.009
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罪数形态
在实践中,往往出现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过程中,同时走私其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情形.这样,行为人外观上虽是一个走私行为,但同时构成数罪的情形,是否属于想像竞合犯,应当如何处断.同时,若其手段行为触犯其他罪名的,是否属于牵连犯.文章认为在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过程中,同时走私其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情形,不属于想像竞合犯.当实行数罪并犯,其手段行为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形,属于牵达犯,应当从重处断.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想象竞合犯、牵达犯、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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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法学各部门)
2006-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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