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202.2004.02.034
软件开发的知识产权分析与〈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计算机软件兼具专利权与版权客体之特点.从版权的角度,程序的编制过程就是一个作品的创作过程.软件开发的衍生性、故障的隐蔽、波动性,加上用户需求的多样性,使软件开发、维护量大增,也产生了更多的版权法保护的作品.大量遵循<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PL)的计算机软件纷纷开放源代码,给软件的开发和维护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诸多GPL软件的侵权问题.软件开发中要合理利用GPL版权规则,避免侵权.
软件开发、版权、G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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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中国法律)
2005-1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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