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权利观念与商标权的正当性——兼对中国《商标法》传统理论的澄清与反思
洛克劳动所有权自然正当的理论,作为财产权世界的一个“隐喻”,不但是商标权取得的一般前提,对驰名商标的反淡化保护亦有重要的解释价值.对该理论诸多的争议,在经过充分的质辩和检思后,还有利于澄清商标法中许多重大的认识误区,该理论无论是对我国注册取得商标权制度之反思、对商标法领域“劳动/创造”二元学说的检讨、对商标权“物权化”现象的批判,以及对消费者“共有”商标权和商标“共存”理论的检省与证立,都具有重要价值.总之,商标法只有重新奠定在洛克“自然权利”的理论立场上,才能为人们评价其优劣提供依据与凭借,为商标法的观念重组和规范重建提供方法论基础和学理前提.否则,商标权自然权利观念的终结就将是其规范能力解体和终结的开始.
商标权正当性、自然法维度、观念澄清、制度反思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投标项目“中国特色知识产权理论体系研究”吴汉东教授主持,11&ZD076;笔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商标注册制度的局限及保护研究”10CF059
2015-05-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0页
208-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