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22.09.003
试析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决定及其重要性
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决定是WTO第12届部长级会议通过的"一揽子"成果中最令人瞩目的,对于国际社会同舟共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提升对多边贸易体制的信心,意义重大.中国不仅倡议将新冠疫苗作为全球公共产品,向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提供大量自主研发生产的安全有效疫苗,而且主动放弃适用该豁免决定,彰显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身体力行推进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该豁免决定在现行专利强制许可的国际规则基础上,给予符合条件的发展中国家最大程度的灵活性,授权其实施特殊的新冠疫苗相关专利强制许可.我国应履行放弃适用该豁免决定的承诺,并充分利用现行规则,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建立健全公共健康相关知识产权制度.
新冠疫苗、知识产权、强制许可、TRIPS协定、豁免、公共健康
D923.42;F275;G641
2022-10-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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