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法》上的在先权利与外国人姓名权保护研究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0476.2020.06.003

我国《商标法》上的在先权利与外国人姓名权保护研究

引用
《商标法》上的在先权利,应该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权利"或"权益",而不应包括法律未明确规定的"利益".如果将在先权利解释为扩大化的在先权益,除了破坏和颠覆商标注册制度的根本制度属性之外,还可能被当事人滥用于谋取非法利益,亦可能导致司法自由裁量权无法有效约束.姓名权能够成为《商标法》上的在先权利,姓名权的内容中还包含了关联的财产权利.应审慎辨识外国人姓名权与外国人姓名的商品化权之区别,只有符合我国姓名权保护要求的外国人姓名权和法定的外国人姓名的商品化权,才可能成为我国《商标法》上的在先权利.

商标法、在先权利、姓名权、商品化权、利益

北京政治文明建设研究基地课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立法过程研究"19zzwm002

2020-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8-2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知识产权

1003-0476

11-2760/N

2020,(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