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机制的发展和完善
我国的实践证明,专利权保护的“双轨制”模式,不仅适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要求,在我国专利制度的运行中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认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实践中的问题,是为了进一步理顺行政处理和司法审判两者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各自的制度优势和作用,实现相互协调、相互支持的制度性目的.专利权保护的“双轨制”模式和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本身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没有获得相应的地位,没有得到相应的制度性的尊重和认可,以及自身运行机制的保障不足.从制度设计的角度而言,这些问题都是可以并且应当予以解决的,这应当是《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中认真对待的一个重要问题.
专利权、专利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D92;G31
2017-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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