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体育节目的国际版权保护
我国体育产业的迅猛发展,以及网络盗播对权利人的巨大冲击,对法院如何给予体育节目法律保护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与邻接权保护模式和反不正当竞争保护模式相比,版权保护模式能够更有效地维护网络市场的健康发展,给予体育产业更充分的激励,并能为体育产业的国际化提供国际版权公约的充分保障,所以应当将版权作为体育节目保护法律依据的首选.
版权、著作权、领接权、反不正当竞争、体育节目
G80;G22
2017-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1-20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版权、著作权、领接权、反不正当竞争、体育节目
G80;G22
2017-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1-20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