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15.02.007
论著作权的易受侵害性--以民法中的“占有”理论为视角
著作权的易受侵害性往往被归咎为网络环境使然,甚至上升为知识产权必然消亡的一种论断。通过对著作权的性质以及大陆法系物权制度中占有理论的考察,试图厘清著作权的易受侵害性是由其客体的性质这一直接原因所决定的,且自著作权诞生之时即存在,网络环境只是进一步放大了此种困境。此外,著作权客体的占有阙如,则是导致这一困境的间接原因。
关、键、词:著作权、财产权、占有、易受侵害性
2015-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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