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13.04.007
论知识产权的客体结构——以著作权客体为例兼与李杨博士商榷
知识产权客体是知识产权学说的理论基础,学界关于知识产权的客体一直存在争议,以张勤教授为代表的“信息说”、以吴汉东教授为代表的“知识产品说”、以刘春田教授为代表的“行为说”以及传统的以《民法通则》为代表的“智力成果说”等学说都从一定侧面对知识产权的客体进行了阐释,近期李杨博士又从著作权入手提出了客体的多重构造体系说,从动态角度进一步丰富了知识产权客体学说,但混淆了一些概念,值得进一步商榷.
民事法律关系、知识产权、著作权、客体、对象
DF5;D92
黑龙江省社科规划项目编号11E141;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编号12514001
2013-06-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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