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13.01.016
《TRIPS协定》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规定及其启示
《专利法》第四次修改草案突出强化专利行政保护力度,引发了学界对历来存在“去留之争”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关注.反对者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TRIPS协定》对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规定与态度不明确.经研究发现:《TRIPS协定》对该制度在整体上持积极肯定的“扬弃”态度;我国取消或者削弱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应当受到《TRIPS协定》“不得减损已有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原则的制约;行政查处可成为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制度的重心;《专利法》第四次修改草案增加行政裁决侵权赔偿纠纷的职能欠妥当.
《TRIPS协议》、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基本态度、启示
TN ;F42
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11YBA205;湖南省软科学研究项目2012ZK3155的部分研究成果
2013-04-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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