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比较优势”的赋权理论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3-0476.2012.09.003

关于“比较优势”的赋权理论

引用
“比较优势”的赋权理论意指将通过比较得出的某些行为方式作为相关财产权的赋权依据; “比较优势”是被人们所承认或者能被人们所承认的行为方式,应至少满足普遍性和清晰性两个条件;由于先占行为适用范围的限制、创造性劳动存在难以克服的“反常问题”和“内在概念问题”、投资行为不能满足普遍性条件,这三种行为方式都不适于作为知识产权的赋权依据;应将创造行为作为知识产权中创造成果权的一般赋权依据.

知识产权、正当性、比较优势

TP2;H05

作者主持的南开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校内青年项目NKQ1120;参与的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TJFX11-038

2013-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22-2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知识产权

1003-0476

11-2760/N

2012,(9)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