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12.02.006
专利保护平衡机制的实现——兼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
因文字语言表达的限制,专利权人较难通过权利要求足够好地描述其发明构思,在权利要求公示的基础上,通过引进等同物来扩大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充分保护专利权人的发明构思,成为各国的通行做法.在构建等同侵权的要件、确认等同侵权的例外方面,遵循公平原则始终是平衡专利权人与公众利益的标杆.现有技术抗辩中采用“容易推导”代替“新颖性”标准,等同侵权中以“置换容易性”代替“无创造性”要件,法官在评价“容易推导”及“置换容易”时参考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的专家证言,可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
等同侵权、现有技术抗辩、置换容易性、创造性标准、专家证言
D92;D91
2012-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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