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11.03.011
对现行著作权法关于侵权行为及其责任规定的反思
现行著作权法关于侵权行为及其责任之规定的鲜明特点是,列举式规定和责任分置.这一规范模式存在诸如未能达到侵权行为样态清晰明确的目的、条文多属无谓规定、与权利内容条款相冲突、认识错误、存在重大遗漏以及责任分置无正当理由等问题.因此,有必要重构著作权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的规定.
著作权侵权行为、列举式规定、责任分置
D92;D9
浙江工商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知识产权三审合一的实践和理论探索》2010C010的研究成果
2011-09-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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