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0476.2007.04.010
著作人身权侵害赔偿的司法认定——评黄某诉城市经济导报报社等侵犯著作权案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表达而不保护创意,依法可以确定报社摘编转载他人已经公开发表的文章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但是由于西安城市经济导报报社在转载有关文章时,不当增加指向明显的编者按语和插图配文,虽然没有改变作品内容,但是破坏了作品的形式,从而直接影响到作品的表达,进而影响到作品的学术价值及其社会评价,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依法应承担侵害赔偿责任.
法定许可使用、保护作品完整权、侵害赔偿、经验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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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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