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拆除VIE架构
2005年3月,分众传媒、分众数码、江南春、余蔚、分众传播(及其下属境内经营实体)分别签署了一系列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安排,FMHL接控制的分众传媒、分众数码通过VIE协议控制分众传播及其下属境内经营实体的日常经营、高管选聘以及需获得股东批准的重要事务,从而实现FMHL对分众传播及其下属境内经营实体的实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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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1;G2
2016-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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