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博教育:增值税不应记入主营业务收入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安博教育:增值税不应记入主营业务收入

引用
5月29日,安博教育(NYSE:AMBO)终于发布2011年年报,其中披露了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安博教育在年报中提到旗下的安博在线、山东软件公司几家公司等主营业务是销售软件产品,在中国境内销售软件产品需按17%征收增值税.而对于自主研发的产品并在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且符合主管部门某项标准的公司,可以享受净收入3%以上的缴纳增值税的返还.

教育、增值税、主管部门、软件产品、软件著作权、自主研发、主营业务、中国、销售、收入确认、年报、会计政策、净收入、山东、披露、境内、登记、标准

F6 ;U46

2012-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0-4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证券市场周刊

1004-6291

11-3043/F

2012,(2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