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整合博弈
11月8日,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律师到深圳正式拜会了中国平安、深发展、平安银行,递交了律师函.2009年,某大行曾经对平安银行一小股东手上的股权质押贷款,给出了每股12元的质押价,现在面对中国平安提出的每股3.37元的对价,严义明对中国平安方面表达了小股东对深发展提出的每股3.37元的对价持有异议,要求按公允价值谈判.严义明代表小股东,对股权转让前,深发展将平安银行的人才、客户等经营性资源转移,是侵害平安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侵权行为,应立即停止、纠正.
银行整合、中小股东利益、深发展、中国、律师事务所、股权质押贷款、资源转移、侵权行为、股权转让、公允价值、对价、经营性、谈判、深圳、人才、侵害、明代、客户、表达、拜会
F2 ;G72
2012-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