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1589.2006.07.004
美国外资并购规制及其借鉴
美国对外资并购主要实行国民待遇原则,但在反托拉斯法上,为避免过度管辖,对外资并购申报规定了四种豁免;在国家安全法上,要求外资并购接受CFIUS的安全检查;在产业政策法上,要求接受双重审查.我国对外资并购进行干预具有国际法依据,但应坚持国民待遇原则、依法监管和对等原则,合营企业应纳入并购规制范围,并对国家产业政策法、国家安全法进行完善.
外资并购、反托拉斯、国家安全审查、产业政策
F8(财政、金融)
2006-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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