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品的法律形成原理与权利构造:统一立法的法理基础
本文从“物”的视角重新审视金融商品的法律属性,阐述了新型金融商品与传统有体商品之间在法律性质上的区别,揭示了金融商品在形成过程中所运用的权利证券化的法律原理,并进一步从外在和内在两个方面剖析了金融商品的权利构造,在此基础上对金融商品所蕴涵的风险开展了法学层面的分析,据此提出金融商品统一立法具备法理基础和可能,应当紧紧结合金融商品形成原理及权利构造中蕴涵的风险因素进行制度设计.
无体物、权利证券化、权利构造、金融商品统一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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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F82
2013-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8页
70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