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证券法》应该关注发挥它的功能:适应、促进、引导
2005年,《证券法》与《公司法》一同进行了修订.时过境迁,六年又过去了.在这六年中,我国资本市场经受了世界金融风暴的考验,并在考验中有了新的发展.除原有的A股市场和2005年《证券法》实施前建立的中小板市场外,又增加了创业板市场,国际板市场也在呼之欲出,多层次、多种类的资本市场正在形成中.与此相适应,证券法的配套法规、证监会的部门规章、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也有了革新.证券法在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毋庸讳言,《证券法》经过六年的检验,也暴露出一些缺陷和需要改进之处,迫切需要修改.将修改《证券法》提到议事日程,已成为人们的一种共识,因此,修改《证券法》的必要性无须赘述.但应强调的是,修改《证券法》必须体现改革精神,《证券法》必须成为持续推动资本市场改革的法.
证券法、资本市场、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议事日程、业务规则、市场改革、配套法规、金融风暴、改革精神、部门规章、证监会、市场经、实施前、公司法、多层次、种类、修订、缺陷、过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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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F83
2012-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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