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及其自律管理行为性质的法理分析
一般意义上的证券交易所具有自律管理组织和营利性企业组织的双重法律性质,但我国证券交易所更多体现为富有中国特色的公共机构,企业身份淡薄.同时,我国证券交易所是在经济转轨背景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交易所自律管理带有浓厚的本土化特征,具有权利和权力的双重属性,与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及证券监管机构之间形成了复杂的难以言清法律关系.
自律管理、行政监管、权利、权力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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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F6
2012-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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