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东道国法院主体地位的缺失与回归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672-433X.2020.06.029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东道国法院主体地位的缺失与回归

引用
为促进投资自由化,东道国法院让位于国际投资仲裁.表现为ISDS条款的设计逻辑以选择类为主、仲裁庭对管辖权采取扩张解释,二者的重叠效应使东道国法院在ISDS机制中失去主体地位.而以价值视角深入剖析其合理性,发现秩序价值的存续以公正价值、自由价值、效率价值的偏移为代价,引发诸如忽视投资者社会责任、增加东道国被诉可能性及国内法院失去竞争优势的后果,阻碍了国际投资主体共同利益的实现.回归东道国法院主体地位应采用时间顺序类ISDS条款,并细化管辖权同意方式的条件;提高东道国法院的竞争力,构建"良法"的理论检验体系并以此为标准一体化地适用国内法与国际法,保证国内法院处理投资纠纷的中立性、专业性与开放性;我国的ISDS条款应具保守特征与针对性,以合作开放、共建共享的态度塑造国内法院的国际司法能力.

东道国法院、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国际投资仲裁、国际法适用、用尽当地救济

40

D996.4(国际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教育法律制度的完善研究"19VHJ010

2020-12-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74-18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1672-433X

42-1704/C

40

2020,40(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