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433X.2020.04.033
生态税体系构造的法理逻辑与制度选择
为了应对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和消费税等生态税均有扩围之势.在此背景下,课税对象重合、政策功能重叠等税际冲突问题显现.对部分生态环境破坏行为,还存在税法规制缺位、现行税法规则与生态文明理念相左等问题.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实现税际协调,需要以各税种的功能定位为指针,以课税对象为中心,统筹协调各税种,协同治理生态环境,形成完整、统一和有序的生态税体系.除此之外,还需采用整体化和立体式思维,从整体视角分析生态税作为社会目的税的性质,在量益课税等原则的统辖下,进行生态税的具体制度设计,有效地实现税制绿化.
生态税、生态环境、社会目的税、量益课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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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29(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消费税法理构造与制度设计问题研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健康权'的税法保障与制度设计研究"
2020-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175-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