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433X.2018.02.028
论分权式行政主体制度的构建——以大部制改革为探讨背景
我国大部制改革经历了从政府职能部门整合、各部门职能微调与衔接、向基层政府下沉和向具体行政事务领域推进的发展轨迹.大部制通过调整行政组织和整合行政职权,客观上会促成现行行政主体资格的消灭、产生,以及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数量的增减和质的提升,这即是大部制对现行行政主体制度改造的机理.改革实践应以完善行政组织法律,在纵向政府层级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界定政府职能和配置行政职权;以国库单一帐户为基础的公共财政规制模式促进纵向财权的合理化,构建起分权式行政主体制度.
分权式、行政主体制度、大部制、行政组织法律、公共财政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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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区域协调发展中府际合作的软法治理研究"16AFX007
2018-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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